我校住房公积金管理严格执行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积极配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汇缴工作。一直坚持把职工需要作为第一选择,把职工满意作为第一标准,公开提取政策和办理流程,针对每位教职工的不同需求积极服务,最大限度地为职工提供便利,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,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。2014年度、2015年度连续两年获得“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2016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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