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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部门职责
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

1、贯彻执行上级财政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定学院各种财务管理制度。实行“统一领导,集中管理”的财务管理制度及院内经济责任制。对学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行使核算、管理、监督、检查职能。参与学院的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。

2、按照学院总体发展目标,负责编制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,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,实行一级预算管理体制,做好年度决算工作。

3、严肃财经纪律,严格各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,严格财务审批制度。

4、按照规定做好各项收费工作,做好工资、福利等发放工作。

5、协同有关部门,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。

6、运用现代化的核算手段,建立信息齐全、指标统一、准确可靠、提供及时的各种财务信息,为院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有关依据。当好领导参谋。

7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会计档案,负责保管规定时期的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等其他会计资料。

8、做好筹资、贷款工作。

9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院内经济秩序整顿、规范工作。

10、做好安全、保卫、保密工作。

11、负责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及任职考核,加强会计队伍的教育和培训,提高整体业务素质。

12、完成上级领导部门、院党委、院行政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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